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轨道车乘务员肩负着行车安全的重任,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营业线行车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给广大职工及沿线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和难以弥补的损失。为了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轨道车运行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望各部门及轨道车乘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 轨道车的管理
1、物设部要加强对轨道车的管理,指定一名熟悉业务且胜任管理工作的人员专门负责轨道车的管理工作。专管人员要定期添乘、检查,以掌握乘务人员对轨道车运用、保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命令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2、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运行,有权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
3、轨道车乘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且得到中铁一局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发给的司机驾驶证后,方准操作轨道车,无驾驶证者严禁开车。
二、 轨道车的运用与检修
1、运用
(1)、为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运安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行车部门的指令行车。
(2)、在轨道车使用前,使用部门需向行车部门提报运输计划。调度应将轨道车运行计划纳入日班计划。
(3)、轨道车应配备通讯设备、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工具和易损零配件(见附表)。
(4)、为确保行车安全,轨道车与车辆联挂时,不准跨区间连续推进运行。
(5)、轨道车的牵引重量及速度,须按技术说明办理,严禁超轴、偏载和超速。
2、检修
(1)、为使轨道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乘务人员要认真做好轨道车的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
(2)、轨道车的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日常保养:轨道车内部、外部保持清洁,各部螺丝紧固,闸缸行程等部件调整符合规定要求,各部润滑状态良好。
定期保养:轨道车每行驶1000~1500km,司机需对轨道车进行调整、紧固和润滑,以排除不正常状态。
三、轨道车的行车安全
1、乘务人员出乘前必须充分休息,保证精力充沛,出乘前八小时内严禁饮酒。
2、出车前乘务人员要认真阅读运行揭示,了解天气情况及有关安全通报;司机要认真抄写有关行车命令,并与行车调度员联系,以了解有关行车要求、指示等。
3、乘务人员在出车前,应全面检查确认车况良好,轨道车具有下列故障时,禁止使用。
(1)、发动机无力或有异响时;
(2)、传动部分不良或有异响时;
(3)、车轴有横裂纹,车轴轴承有损坏时;
(4)、车轮踏面厚度不足20mm时;
(5)、距轮缘顶点15mm处测量轮缘厚度不足20mm时;
(6)、轮对内侧距离为1353mm,其容许误差超过±3mm时;
(7)、车架任何部分有横裂纹或弯曲,影响行车安全时;
(8)、照明、喇叭、联结器不良时;
(9)、有危及行车安全的螺丝松动、销子脱落及机件弯曲或有裂纹时;
(10)、出车前车上没有备齐通讯及安全防护用品时。
4、乘务人员上岗时需携带驾驶证,佩带上岗证。
5、在营业车站转线及调车作业时,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机显示正确后方可动车,并注意确认道岔进路情况。做到操纵列车平稳、停车准确,认真确认信号,严格按调车作业规定的速度进行作业。
6、运行中乘务人员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并认真执行“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喊、手比眼看”的呼喊应答制度。
7、轨道车在动车前,乘务人员须进行制动试验,制动风压低于500Kpa时严禁出车;下坡时,适当使用制动机,不准关闭发动机,严禁超速运行和空档溜放。
8、途中停车时,乘务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轨道车和车辆底部乘凉、休息。
9、在车下作业时,乘务人员要注意邻线来往的车辆。
10、当发现与制动、走行等部位有关的总成、部件异常时,要及时处理,确保运用良好。
11、换车列车进入区间,轨道车分摘进行单独作业时,乘务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望,严守速度;不得越出本作业区,如确需越区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与其它作业区施工负责人同意后,由调车组领车,方可越区作业。
12、禁止轨道车单独进入区间。
13、轨道车停留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前后打好止轮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