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财务部出纳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出纳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根据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负责复核经制证人员填制、稽查会计师复核后的收付记账凭证,然后收付现金,办理转账业务。
2.1.2 负责现金的提取、送存,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的限额。
2.1.3 负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不准以白条抵库存现金,不经同意不得挪用、滥用现金。
2.1.4 负责保管好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做到无差错。
2.1.5 负责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遵守结算纪律,严禁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2.1.6 负责核对银行账单,对于未达账项要逐笔查询,并通知经办人员;月末要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
2.1.7 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每天下午班前要结出余额,并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做好每日每月与计算机账的核对工作。
2.1.8 负责现金、银行凭证的汇总工作。
2.1.9 负责回收保管作废的银行结算凭证。
2.1.10 负责每日上午上班后向主管汇报银行存款余额情况。
2.1.11 负责联系与银行有关事宜,包括领取现金、账单、回单、托收等。
2.1.12 负责月份现金支出计划的编制和按时报出。
2.1.13 负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关系
2.2.1 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准,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知识。
3.2.2 了解会计原理、工业会计(或专业会计)的基本知识。
3.2.3 了解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3.2.4 了解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3.2.5 熟悉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或专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3.2.6 了解流动资金货款的有关规定。
3.2.7 熟悉内部银行管理制度和办法。
3.2.8 熟悉国家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3.2.9 熟悉空白支票、印章保管的有关规定。
3.2.10 熟悉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
3.2.11 了解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统计学、审计学的基本知识。
3.2.12 了解银行信贷、银行存款的有关规定及存货款利率的计算方法。
3.2.13 熟悉流动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3.2.14 熟悉工业企业流动资金指标的计算、考核内容与方法。
3.2.15 熟悉计算技术——运用珠算,达到普通五级水平。
3.2.16 了解流动资金指标分解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成本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内容。
3.4 技能要求
3.4.1 在填写各种单据编制报表和台账时,要求字迹工整,数码字书写规范。
3.4.2 复核凭证,支会现金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3.4.3 运用珠算达到普通六级水平。
3.4.4 具有利用计算机对账务及现金实施管理的能力。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财务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从事财务工作一年以上。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