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稽核会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稽核会计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费用使用范围及限额或计划,审核会计凭证。
2.1.2 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工程管理办法并监督其实施。
2.1.3 负责财税、物价、审计检查工作。
2.1.4 负责各岗位会计凭证的审验、校核。
2.1.5 严格审核经济合同及各种费用支出。
2.1.6 指导会计业务技术,解决业务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2.1.7 审核各类物资的结算凭证、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发票、账单等结算资料,保证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
2.1.8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工作关系
2.2.1 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掌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经济学、金融学、财物管理与核算的一般知识。
3.2.2 掌握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3.2.3 掌握银行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
3.2.4 掌握物资储备定额与储备资金核定的方法。
3.2.5 掌握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政策规定、申报程序和审批手续。
3.2.6 掌握资金核定的原则依据与核定资金的方法。
3.2.7 掌握市场预测分析和经济采购批量的确定方法。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成本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审核原始凭证合法性、合理性单据数额、价格真实性的能力。
3.4.2 能正确审核记账凭证及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
3.4.3 能正确审核账务和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3.4.4 具有处理本专业疑难问题的能力。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财经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