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为保证公司外出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使“市场开拓年”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外出工作人员。
2术语及定义
外出工作人员指:各单位根据外闯市场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工作的人员,包括: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上井服务、外协人员、销售人员、外出技术服务人员等。本办法简称“外出工作人员”。
3职责
3.1 生产管理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
3.1 外出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外出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3 人事组织科负责外出单位外出作业人员备案管理。
4管理内容
4.1 外出作业人员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单位要安排有能力、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外出作业人员确定后,所属单位安全员必须备案。
4.1.2 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所属单位同其签订HSE责任书。
4.1.3外出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指定带班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1.4所属单位要及时同外出作业人员联系,了解本单位外出作业人员情况,掌握作业动态,及时有针对性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强化外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1.5指定的带班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将外出作业人员情况上报。
4.2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4.2.1带班负责人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接洽好,落实相关方HSE规定;在作业前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2作业前由带班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主要是劳保用品穿戴、安全防护、危险部位分析及控制、注意事项等,并填写交底记录。
4.2.3外出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现场必须做到: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标准;
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作业条件充分方可开始作业;
遵守“七不准”,即: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不准疲劳上岗;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作业现场;不准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手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私人来客;不准在岗位上嬉戏打闹。
4.2.4 带班负责人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按其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5 外出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带班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6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7需使用被甲方单位的外接电源时,必须由甲方单位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接入。外出作业人员严禁在不了解电源性质的情况下擅自接入,从而导致设备和人员的伤害;对线路需进行看护的,应安排专人看护。
4.3监督检查
4.3.1带班负责人每日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所属单位检查情况。
4.3.2当外出作业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任务量大且复杂时,所属单位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3.3对甲方单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住宿、交通安全管理
4.4.1外出作业人员住宿期间,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等物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盗、防触电等。
4.4.2外出作业人员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4.3外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好。公共场合不要随意和陌生人畅谈饮酒,不要饮用陌生人送来的茶水及饮料,谨防上当。
4.5处罚及事故管理
4.5.1 外出作业人员若不执行本办法、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4.5.2外出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后,带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与当地部门协商解决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5.3外出期间因工受伤人员,要立即到当地正规医院诊治,开据诊断证明,并将所有医疗票据、病历保存好,以便返回公司后进行工伤认定时使用。
5 记录管理
5.5.1带班负责人定期将培训照片、交底记录、检查记录等照片上报所属单位。
5.5.2 《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外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