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班组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
3.遵循原则:
3.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2“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4.职责:
4.1生产质量总监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http://baike.baidu.com/view/4205067.htm>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4.2公司安委会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综合管理,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4.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4车间(班组)负责人: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技术员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进行每周安全自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4.5工会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实施隐患整改。
5.安全检查:
5.1基本要求:
5.1.1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5.1.2安全检查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5.1.3检查人员应深入现场,紧密联系生产员工,认真细致开展检查,要认真听取员工意见;发现的问题应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或者实施整改。
5.1.4各类检查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5.2检查形式、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等;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5.2.1综合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各类规章制度、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工艺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检修安全、公司内交通与贮运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班组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表(1-3)。
5.2.2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包括电器设备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及消防安全检查、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厂房建筑安全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表(4-9)。
5.2.3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表(10)。
5.2.4日常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通过点检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巡回检查台帐。检查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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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附表(11-12)。
5.2.5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每年“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进行,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表(13)。
6.隐患整改:
6.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6.2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按照自身职责督促隐患整改: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隐患整改时间较长、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或本部门无力解决的,立即报公司安委会,由公司安委会核查确认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将事故隐患的相关信息及时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6.3隐患整改要做到“五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各车间、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得推给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
6.4因技术或其它条件限制不具备整改条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6.5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在整改前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应停产整改。
6.6隐患整改完成以后,督促整改的部门应进行验收并记录整改结果。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应重新督促整改,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6.7对在工作中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提出隐患整改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在预防和控制事故方面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6.8重要事故隐患应建立专门档案,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