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直接责任,领导好专兼职安全员抓好本单位安全工作,并对本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
9)对违反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10)在编制年度安全计划和劳保经费,提出和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定期例会,并负责在公司内传达和组织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学习、讨论;
11)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特殊工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定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组织参加本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消除隐患。日常施工中生产与安全技术矛盾时,首先处理好安全问题,坚持安全第一;
13)督促教育职工坚持执行“安全生产十不准”,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奖罚严明,对一贯遵守纪律,确保安全生产的项目、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制止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可上报公司嘉奖;对违章肇事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处分或上报董事会处理,督促劳资、安全部门做好班组任务单安全签证工作;
14)严格按程序检查施工,坚持做到:图纸有会审,安全技术有交底、施工有方案、操作有规程、工间有检查、隐患有处理、事故有分析、改进有措施;
15)参加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危险性大等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解决疑难问题;
16)领导好本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7)协助安全矿长抓好职工检举、汇报的安全问题及安全信息。
18)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19)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xx煤矿:
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