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井下运输物料及人员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绞车必须配专职司机,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司机上班前必须休息好,严禁喝酒上岗。
3、司机操作要全神贯注、精力集中、不得和其他人交谈。
4、绞车信号和警铃一定要可靠。
5、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必须持证上岗
6、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7、在行车时,所有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声光信号装置发出的信号:一停、二上、三下。
8、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随时注意信号和警铃。
9、每天派专人检查钢丝绳径和磨损及运行情况,认真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10、绞车所提的车与车连接销和保险链必须固定、连接好。一定要做到牢固可靠。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严禁放车或提车。每次放车或提车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车或提车。
11、每次下料时,队里应指派一专职负责人检查料车、钩头、钢丝绳、保险绳、链环是否与料车可靠连接,确认连接无误,符合安全行车要求时,方可向绞车发出行车信号。
12、斜巷及上下车场应安装合格的阻车器、挡车器、防跑车装置。每天派专人检查维护。
13、在提升物料前必须检查绞车各部件的运转情况、钢丝绳排列情况、钩头是否完好、信号装置是否正常、阻车器是否灵敏,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尽快处理。
14、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长料时,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米/秒,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15、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拌紧车闸。
16、司机须严格遵守行车信号。不得无信号开车。当收到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17、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18、必须了解该绞车和巷道的基本情况,如:长度、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19、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二落实"。三好:小绞车设备完好,基准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二落实:岗位责任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20、运行中发生故障,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检修后必须试车。
21、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22、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23、注意绞车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4)电机有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