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生产中,设备检修、脱水排凝、污水排放等操作都会使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生产污水排放系统.而排污量大的装置对污水系统安全性的影响尤为重要,表1为广东茂名石化乙烯公司各主要生产装置污水排放量情况.
广东茂名乙烯公司11套生产装置中,由于3套塑料生产装置的产品是固体产品,其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含固态悬浮物的污水且污水排放量较小,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生产污水系统造成大的危害性;乙二醇装置的产品为乙二醇、二乙二醇、三乙二醇,乙二醇装置生产污水的排放仅影响化学耗氧量(COD),正常情况下不增添污水系统的危险性.
该乙烯公司生产污水排放系统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危害性来源之一是芳烃抽提装置、苯乙烯装置、甲基叔丁基醚(MTBE)装置、橡胶装置及储运苯系物罐组的苯系排放物及一些常温下为液态的烃类物质。
它们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且都不溶于水(DMF除外);其次,此类物质的饱和蒸气压较高,较易挥发;其三,此类物质具有毒性.由表2数据可以看出,苯系物都不溶于水,且密度比水小,加上沸点都比较低,故在生产过程中,当大量蒸汽凝液排放时,下水系统的水温会较高,污水中的苯系物挥发速率大大提高或被大量蒸发出来.在苯乙烯装置的污水池井口盖板四周就有蒸发出来的苯系物被冷凝后的溢流物.由于此类物质的毒性较大,不但需要在防火防爆上对此类物质加以控制,也要尽量控制其在工作大环境中的存在.
2. 危害性来源之二是汽油加氢装置、裂解装置及储运2#罐组的石油类油品,石油类油品的易燃易爆性是其危险性根源.加上公司裂解装置的隔油装置API池的使用效果不是很理想,使得整个污水系统的安全性能大为降低.在汽油加氢装置就曾出现过由于大量排放蒸汽凝液使得装置污水井内的油类被蒸出,造成装置区内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全部报警的情形;在生产污水管线的污水提升泵房进水井内也曾多次出现因水温高致使石油品被蒸出,形成白雾四处扩散的情形.这无疑是污水系统的一个重要危险源。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轻质油品的沸点较低,在日常的污水排放系统中,如遇有蒸汽凝液排放,污水温度较高,轻质油品可以被蒸发出来.
3. 危害性来源之三为汽油加氢装置和列解装置的含硫区域,由于茂名石化炼油厂所炼原油含硫量高,下游的原料石脑油及加氢裂解尾油、轻柴油的含硫量也相对较高.裂解装置、汽油加氢装置及乙烯中间罐区就存有硫化氢的威胁,其中汽油加氢装置的汽油稳定塔外排污水中,硫化氢的含量近1000ppm;乙烯裂解气碱洗后的工业污水含有硫化氢,硫化氢存在于污水当中,一方面是由于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的物理因素,另一方面在于硫化物在酸性溶液中有可能会生成硫化氢而释放出来.由于各装置排放生产污水的pH的不同,有的呈酸性,有的呈碱性.在含硫污水与酸性污水汇合处,便可释放出硫化氢气体.硫化氢在污水系统中的危害性还有这样一种情况:由于硫化氢分子量为为34,大于空气29,密度比空气重,故硫化氢气体可在污水管中积聚.因此,污水系统中不但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同时也存在着吸入有毒有害物质发生中毒的可能性.近几年,茂名石化公司及兄弟石化单位都出现过硫化亚铁自燃引起火灾的事故,硫元素的存在,使得污水系统因硫化亚铁自燃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就成为了可能,兄弟单位污水井井盖上含硫聚合物引发的爆炸事故给该公司敲响了警钟,虽然硫化亚铁自燃的机理尚未完全弄清,但如何避免污水系统的硫化亚铁的自燃这个问题已提到了议事日程,要加强检查,加以防范.
(赖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