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报道:
1 海上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多年来,虽然我们加强了对涉海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了宣传海洋环境重要性的力度,涉海人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但不能否认,还有个别涉海单位和个人没有把海洋环境保护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业认识。因此,还要进一步提高全体涉海单位和人员的海洋环保意识。
2 海上作业废液和泥桨、钻屑直接排海造成的污染亟待解决
a) 作业废液造成的污染。根据目前浅海试油开发情况,每年海上的作业工作量约在120口井左右。海上作业产生的废液有洗井污水、冲砂污水、酸化废液、探井试油排液及泥桨等5种。废液如果进入油气集输系统,则会对海底管线、泵、罐等造成腐蚀、磨损,严重时甚至造成管线堵塞、穿孔;如果排放入海,则严重污染海洋环境。
b) 钻井泥桨、钻屑排海造成的污染。胜利浅海油田每年打井约30口,每口井约产生20t泥桨、200t钻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钻井所使用的油基泥浆和其它有毒复合泥浆不得排放入海。水基泥浆、无毒复合泥浆和钻屑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环保总局专门组织制定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已经于2001年10月得到国务院的批示,现在已经实施;国家海洋局制定的《渤海综合整治规划2001—2015》在2000年8月就已经出台,上述《计划》和《规划》都对渤海的污染物排放分阶段提出了具体的整治、限制目标。由此可见,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渤海生产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必须在渤海实行排放总量的控制和限制,进而实行渤海“零排放”。因此,我们浅海油田对钻井泥浆、钻屑的治理要具有超前意识,以免陷于被动局面。
3 个别平台存在环保设施老化问题
虽然我们在进行海上试油勘探开发的同时,加大了对海上环保设施的投入,但是随着海上石油产量的不断提高,勘探范围的不断扩大,海上石油平台存在环保设施老化的问题。如有的平台油水分离器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老化,污水处理不能达标。这些老化的设施严重制约了平台的环保能力,必须及早予以解决。
4 海洋应急中心存在溢油回收能力不足的问题
海洋应急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的溢油应急回收能力。但是,由于海上石油勘探开发范围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和美国能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相继投入开发,海洋应急中心的溢油应急能力已经明显不足,需要增加部分高科技溢油回收设备。 (梁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