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检验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注意通风和监护 在进入锅筒、容器前,必须将锅筒、容器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全部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在进入烟室或燃烧室检查前,也必须进行通风。在锅筒、容器内进行检查时,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2)注意安全用电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进入容器内部检验,应使用12V或24V的低压防爆灯或手电筒,检测仪器的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锅炉、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件 检验锅炉、压力容器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受压部件的紧固件,应将介质全部排出以后再进行。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