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对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对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为企业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及国家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数据。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的流程是:①收集各种与评价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提供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文件资料、运行记录,以及现场的职业卫生状况等。②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企业的评价要求和评价目的,制定相应的评价计划或评价方案,以指导评价工作按时有序地开展。③在获得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对物料、工艺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并明确其存在的部位或环节。④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评价单元或确定重点评价因子,并选择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或综合评价,以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⑤结合现场或类比现场实际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职业卫生的思考,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程技术措施等进行评价。⑥针对辨识、评价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种合理可行的职业卫生对策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个体防护设施与用品、应急救援预案等;作出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结论;在评价过程中要对评价报告进行反复的审核、修改、完善,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的质量。
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中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采用检查表法、类比法与定量分级法相结合的应用原则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类比法是目前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中采用的主要方法,通过类比项目的职业卫生调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等,来类推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后果及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还常利用现场或类比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数据进行定量分级,来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在采用类比法时,职业病危害评价强调作业场所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和卫生工程措施的类比。在采用检查表法时,职业病危害评价则强调职业卫生工程技术措施、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及职业卫生管理、健康监护等内容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