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安全高风险的行业,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是施工中潜在性危险点最多的危险源,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所忽视,很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为此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强制性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用电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存在潜在性危险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被人们意识到或能够及时发现,并又有一定危险性的因素,而安全用电知识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和每一个管理人员,特别是普工、临时工、农民工等等。随着技术进步,原来手动操作的工机具,都被电动工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大型的起吊机具,到手提式的电动工具,有固定的电动机械和移动的电动机具,电焊、照明等等,处处都要使用电力。如电力使用不当,立即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电就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电击)伤亡,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等恶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是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源。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和作业人员素质不够是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一般比较简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随施工的进展,供用电设施和用电负荷也在不断的变动,有时因工程需要而经常要搬迁,改变原有接线和供电方式,降低了安全用电的可靠性。
2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
2.1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2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的职责。
2.3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2.4施工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5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人员(专业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单位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强一般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施工前用电安全交底,一般作业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2.7施工单位应加强用电负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过负荷造成设备损坏,甚至酿成火灾。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明显的危险点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但对潜在性的危险点则必须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以防范,具体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现场的变电设施和配电设施
一般施工现场均设置专用的配电变压器或小型变电所及相应的配电设施,这些变配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对于这些变、配电设施的操作,检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3.2施工现场的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
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由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组成,安装应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单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临时性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屡见不鲜,电缆线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地敷设,任其车辆碾压,为图方便用铁丝绑扎电缆,甚至将电缆接头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隐患。
施工现场的开挖和回填较为普遍,不文明施工给直埋的电缆线路构成很大的威胁,将电力电缆挖出、挖断时有发生。为此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关注,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避免施工现场电力电缆的人为损坏,要求直埋的电缆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并应盖砖保护,过马路应穿钢管保护,沿线应有表示牌。
3.3供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
用电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电伤人的有效技术措施。一般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N-S系统),为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也就是将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彻底分开,以确保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种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T系统)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四线制。为确保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金属外壳绝对不允许接在工作零线(N线)上以防止工作零线断线,中性点位移造成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就地打临时接地桩或直接接到系统的接地网上,作为重复接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体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保证可靠接地。
3.4防雷保护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独立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大棚等,施工机械如塔式和门式起重机等大型机具,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防雷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距离建筑物和系统接地网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根据以上要求,本项目部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对冷却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线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的接地,用扁钢直接与专用集中接地装置连接,以保证可靠接地。
3.5常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的常用电设备一般比较简陋,而且在各个工地上重复使用。从严格意义上的完好率比较低,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供、用电设备电气性能的监管,严禁带故障运行。
3.5.1对于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有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尘、不漏水、操作方便、外壳接地可靠、进出电缆排列整齐无破损。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保护开关必须能正确动作,并在校验周期以内使用。表计、指示灯指示正确。
3.5.2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断器的熔断电流必须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最大负荷电流相匹配。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或者以大代小。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对I类电气设备(如手持的电动工具)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5.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极为普遍,如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人员因电击而伤亡,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并在试验周期以内使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软电缆,移动时不得手持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3.5.4电焊机是施工单位最普遍的用电设备,而且使用环境相对较差,如因使用和维护不当,电焊机内部绝缘损坏,电源的高压电穿到低压侧,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电焊机必须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定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电焊机一次测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机械是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具,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为此,起重机械新装或异地安装后,必须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电气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塔式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轨道式起重机的电源电缆和自动卷线装置(电缆卷筒),应有专人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轨道式起重机的轨道同时起到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为此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当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加装一组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起重机械在机上或地面附近应有电源开关或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及时切断电源。
3.6特殊环境里的安全用电
在易燃、易爆、腐蚀和特别潮湿的特殊环境里用电作业比正常环境里危险性大得多。为此,需要采取对应的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的电气设备。
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需要填写“动火工作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腐蚀环境下,应选用防腐型的电气设备,并具有较好的密封性。户外线路和配电装置应选用耐污型绝缘子,电缆不宜有中间接头。
在特别潮湿环境里用电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为此应避免雨天露天用电作业,如一定要作业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保证用电设备不受潮。严禁将破损或有接头的电缆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设,临时或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现场的照明均为临时照明,相对固定的时间随施工时间而定,容易发生乱拉乱接现象,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安装,专人负责及时维修。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36v;(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7)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聚光灯、碘钨灯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结束语]
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993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1施工用电存在潜在性危险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被人们意识到或能够及时发现,并又有一定危险性的因素,而安全用电知识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和每一个管理人员,特别是普工、临时工、农民工等等。随着技术进步,原来手动操作的工机具,都被电动工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大型的起吊机具,到手提式的电动工具,有固定的电动机械和移动的电动机具,电焊、照明等等,处处都要使用电力。如电力使用不当,立即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电就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电击)伤亡,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等恶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是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源。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和作业人员素质不够是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一般比较简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随施工的进展,供用电设施和用电负荷也在不断的变动,有时因工程需要而经常要搬迁,改变原有接线和供电方式,降低了安全用电的可靠性。
2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
2.1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2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的职责。
2.3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2.4施工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5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人员(专业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单位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强一般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施工前用电安全交底,一般作业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2.7施工单位应加强用电负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过负荷造成设备损坏,甚至酿成火灾。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明显的危险点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但对潜在性的危险点则必须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以防范,具体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现场的变电设施和配电设施
一般施工现场均设置专用的配电变压器或小型变电所及相应的配电设施,这些变配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对于这些变、配电设施的操作,检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3.2施工现场的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
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由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组成,安装应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但由于某些施工单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临时性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屡见不鲜,电缆线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地敷设,任其车辆碾压,为图方便用铁丝绑扎电缆,甚至将电缆接头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隐患。
施工现场的开挖和回填较为普遍,不文明施工给直埋的电缆线路构成很大的威胁,将电力电缆挖出、挖断时有发生。为此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关注,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避免施工现场电力电缆的人为损坏,要求直埋的电缆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并应盖砖保护,过马路应穿钢管保护,沿线应有表示牌。
3.3供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
用电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电伤人的有效技术措施。一般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N-S系统),为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也就是将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彻底分开,以确保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种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T系统)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四线制。为确保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金属外壳绝对不允许接在工作零线(N线)上以防止工作零线断线,中性点位移造成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就地打临时接地桩或直接接到系统的接地网上,作为重复接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体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保证可靠接地。
3.4防雷保护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独立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大棚等,施工机械如塔式和门式起重机等大型机具,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防雷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距离建筑物和系统接地网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根据以上要求,本项目部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对冷却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线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的接地,用扁钢直接与专用集中接地装置连接,以保证可靠接地。
3.5常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的常用电设备一般比较简陋,而且在各个工地上重复使用。从严格意义上的完好率比较低,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供、用电设备电气性能的监管,严禁带故障运行。
3.5.1对于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有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尘、不漏水、操作方便、外壳接地可靠、进出电缆排列整齐无破损。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保护开关必须能正确动作,并在校验周期以内使用。表计、指示灯指示正确。
3.5.2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断器的熔断电流必须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最大负荷电流相匹配。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或者以大代小。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对I类电气设备(如手持的电动工具)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5.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极为普遍,如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人员因电击而伤亡,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并在试验周期以内使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软电缆,移动时不得手持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3.5.4电焊机是施工单位最普遍的用电设备,而且使用环境相对较差,如因使用和维护不当,电焊机内部绝缘损坏,电源的高压电穿到低压侧,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电焊机必须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定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电焊机一次测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机械是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具,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为此,起重机械新装或异地安装后,必须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电气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塔式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轨道式起重机的电源电缆和自动卷线装置(电缆卷筒),应有专人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轨道式起重机的轨道同时起到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为此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当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加装一组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起重机械在机上或地面附近应有电源开关或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及时切断电源。
3.6特殊环境里的安全用电
在易燃、易爆、腐蚀和特别潮湿的特殊环境里用电作业比正常环境里危险性大得多。为此,需要采取对应的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的电气设备。
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需要填写“动火工作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腐蚀环境下,应选用防腐型的电气设备,并具有较好的密封性。户外线路和配电装置应选用耐污型绝缘子,电缆不宜有中间接头。
在特别潮湿环境里用电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为此应避免雨天露天用电作业,如一定要作业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保证用电设备不受潮。严禁将破损或有接头的电缆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设,临时或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现场的照明均为临时照明,相对固定的时间随施工时间而定,容易发生乱拉乱接现象,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安装,专人负责及时维修。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36v;(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7)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聚光灯、碘钨灯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结束语]
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993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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