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有关媒体关于广州市13万劳动者受职业病威胁的报道,让人心悸和痛心。对职业病泛滥诊治的结果,病根有两个:“部分用人单位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得不到有效防护”,“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贫乏,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样的诊治结果可谓准确,而接下来的对症下药可以让我们看到劳动卫生部门将在治疗过程中扮演怎样重要的角色。
而对于那些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从审批到平时劳动检查,都要严格执法和把关,对他们进行有效制约:不符合劳动卫生规定的,坚决不许上马生产;有违反劳动卫生规定行为的,要及时查处,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这样才能让他们不敢胡来。而把好这些关口的只能是:劳动卫生行政部门。
改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贫乏的现状,无论是同样知识贫乏的用人单位,还是自己知识“丰富”、可就是怕劳动者明白了不好管理因此百般阻挠其明白的用人单位,都指望不上,还是要靠卫生行政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而劳动者学会保护自己之后,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为他们排忧解难还是要靠劳动卫生行政部门。
不难看出卫生行政部门在防治职业病工作中占主导地位,其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结果。遗憾的是,一些地方的行政部门在事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关头却放弃了职责。前不久,媒体曝光了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部分箱包业主让打工者在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环境下长期工作,导致打工者患上白血病。那里许多民房的外墙上有“江湖郎中”写的“祖传治再障贫血”“广告”,那里病人之多由此可见一斑,而当地有关部门在媒体曝光前对此竟一无所知。不禁让人深思:公仆究竟被什么蒙住了眼睛?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始实施,我们可以对它在遏制职业病方面抱一定希望,但是,这种希望不可过高。事实上对职业病有相关规定的《劳动法》已实施多年,但一直没有能够得到切实遵守。所以,现在职业病泛滥完全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恶果。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劳动卫生部门难辞其咎。因此,遏制职业病,固然需要立法的完备,更有赖于执法的严格。现在,用人单位越来越多,违反劳动卫生规程的行为防不胜防,对于劳动卫生部门的种种苦衷,我们能够理解。但是,作为人民公仆必须明白,对百姓而言,您做了哪些工作他们也许并不关心,他们需要的只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