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网改造的全面结束和低压电网的延伸,在给人们带来了生活和经济实惠的同时,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也呈现出不容乐观的态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广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中面临的问题日渐显露。
问 题 农网改造后的设备损坏更新问题。一是在一期农网改造中使用的不合格的易损设备(计量箱、一、二级保护器、石板闸刀等)有相当一部分已严重危及安全或失灵,相当一部分配电设施因选材问题和使用环境恶劣及人为破坏亟需更新、更换。二是在一期农网改造设计时因资金不足,改造范围尽量压缩,现在新增用户要求新增设备或线路,这些费用只靠电业部门的力量只怕负担不起。
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安装或私自退出运行。从多年来农村发生的触电事故案例情况看:农村触电伤亡多属保护器未安装、失效或私自退出运行。
从实地调查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农户没有安装三级保护器,即使安装了三级保护器,又有相当一部分农户私自退出三级保护器运行。原因是因为自家的用电器具不合格,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造成漏电致使三级保护频繁动作跳闸,无法正常用电而人为私自退出运行。由于三级保护是终端保护都安装在每家每户,用电管理人员无法对三级保护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又致使二级保护经常跳闸,用户只有将二级保护再解除。由于二、三级保护不起作用,当有一家或几家线路用电器具漏电电流达到一级保护的动作值时,整个台区低压就无选择地频繁动作跳闸,直至一级保护失灵或损坏为止。造成整个台区在无保护的状态下运行,安全运行状况可想而知了。
安全用电意识淡薄,触电伤亡事故屡屡发生。农网改造的范围属农村日常用电的户表以上,而未对农户室内用电设施进行改造,农业、排灌业、工业、副业用电部分也不属一、二期农网改造范围,其线路设备安全水平较低,是农村触电伤亡的多发区。加之农村用户安全用电意识差,安全用电知识缺乏,违章操作,致使事故多发。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伤亡者家属不管什么原因,都要对供电部门进行无理取闹或要求赔偿,严重扰乱了农电管理工作秩序。
安全管理点多、面广,难以全部到位。农网改造后,设备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及用电管理由原来的村级组织管理变为供电所直接管理,即"四到户"。安全责任也随之延伸到户表以上,管理范围增加了很多,从施工检修、事故处理、抄表收费、正常运行维护到安全管理,一名农电工平均管辖450多户,确实有困难。再加上农电工待遇较低,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一一到位。
农村配电设施遭破坏严重。农村配电设施遭破坏严重,特别是进入冬季后,经常发生高低压线路被盗割、配电变压器被盗现象,严重危及了安全用电管理秩序。农网改造后,村级组织普遍认为电力设施产权已全部归供电部门管理,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失去了积极主动性。
习惯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屡见不鲜。在农电管理中,尽管各种"规程"、" 规定"、"制度"制定的井井有条,要求安全管理规范化。但有些职工安全意识不强,习惯性违章难以杜绝,凭工作经验办事,走"捷径",怕麻烦,人为简化手续,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装置性违章屡见不鲜。
农网改造时,对各村配变台区、高低压线路、进户线、计量集装箱等虽然进行了改造,但是前改后乱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第一期农网改造部分),主要表现在"三线搭挂"、超高树木、私拉乱接、线下建筑、植树、保护器损坏或私自退出运行,计量箱、配电变压器台区接地极锈蚀严重、安全距离不够等。
农用配电设施因没有进行农网改造更是普遍存在违章现象,特别是蔬菜大棚用电和农灌机井用电,在这里农民为了省钱,一些拦腰线、地爬线、挂钩线、"咯嗒线"到处都可看到,更谈不上什么保护器了,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对 策 强化安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对农副业用电设施存在的装置性违章,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应政策,由供电管理部门对用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大力气治理装置性违章。对新增用户要高标准、严要求,从进料、施工、到验收严格把关,从源头抓起杜绝装置性违章。另一方面,供电企业要做好计划,按轻重缓急,拿出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彻底消灭装置性违章。
将三级保护移至室外运行进行集装箱管理。将三级保护集装箱管理,有利于安全用电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三级保护的运行情况,确保一、二级保护可靠运行,是解决三级保护投运率低的根本方法。
签定供用电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供用电合同是供电部门与用户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在保护供用电双方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双方的供用电设施维护及安全责任划分。当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责任纠纷时,供用电合同是解决纠纷、划分安全责任的重要依据。
电力设施产权归属供电部门的,无疑安全责任和维护管理是由供电部门承担;电力设备产权是用户的,其安全管理和维护也要由用户承担(另有代维护协议除外)。其目的是落实责任,减少纠纷,提高责任心,使管理者有义务、有责任,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充实农电管理人员,提高农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充实农电管理人员,以适应点多面广的新局面,提高农电管理人员及农电工的待遇,增强农电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电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造就一支队伍精、素质高、会管理的农电队伍,是确保农电安全管理、稳定发展的先决条件。
实行安全风险金,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在农电管理中对农电管理人员(包括农电工)实行安全风险金,使每个人都树立起高度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建立严格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该奖就奖,该罚则罚,奖罚分明,要奖的眼谗,罚的心疼。
积极有效地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并形成一种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站和冶炼厂的布控,堵住销赃渠道。积极推广线路和变压器防盗报警装置等新产品、新技术在农网中的应用,增强电力设施的自身防护能力和安全水平。
妥善处理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当遇有农村触电伤亡事故,首先要配合地方公安、安监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做好笔录,掌握第一手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切莫抱有观望、等待的思想,或草草了事,或不闻不问,直到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后,方才聘用律师,匆匆应诉,这样往往因所提供的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本来完全可以胜诉的案件,最终在法庭上却面?quot;被动"局面。其次是要正确对待每一起"触电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取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决不推诿。是供电部门责任的依法进行赔偿,不属于供电部门责任的要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解决,真正打消少数人"触电就是供电方责任"的错误观念。
实行触电伤亡事故保险。供电企业针对农村安全用电点多面广、触电伤亡事故随时可能发生的情况,除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和对广大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外,应进行投保以降低供电企业风险,实行风险转移,以保护供电企业合法利益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