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数据采显班长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数据采显班长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主持本班全面工作,对全班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分工,劳动纪律和奖惩考核负全面责任。
2.1.2 按照项目、工期和质量要求,组织完成所辖设备(计算机巡测及报警系统、赞同机网络、工业电视)的大修、小修和临时抢修工作。
2.1.3 贯彻执行定期维护和巡回检查制度,组织消除设备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1.4 严格质量管理,按照检修工艺规程和检修质量标准,对检修调试后的设备组织验收评级,确保检修和调试质量。
2.1.5 按照计算机技术规程要求,抓好巡测系统测点投入率和显示准确率等工作。
2.1.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落实控制“异常”、“未遂”措施,实现安全分级控制目标。
2.1.7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的各种规程、规定,做好安全措施的制定、布置、落实和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不安全现象组织检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2.1.8 按照定员定额组织生产,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不断提高本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2.1.9 组织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班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1.10 搞好备品配件的选型、计划、验收及保管工作,开展好进口设备的国产化工作。
2.1.11 搞好班组建设,实行民主管理、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本班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全班人员的凝聚力。
2.1.12 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及时向检修维护部主任报工作情况。
2.2 技术管理要求
2.2.1 组织全班人员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QC小组活动,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按时上报。
2.2.2 搞好班内技术管理,管辖设备的图纸、资料、各种记录、调试报告等应完整齐全,摆放整齐。
2.2.3 积极推广应用本专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2.3 工作协作关系
2.3.1 行政上受检修维护主任领导,技术上接受热工检修专责的指导。
2.3.2 领导、指挥本组其他岗位人员进行工作。
2.3.3 设备检修时做好与运行人员的配合,搞好本班与相关班组、工种的配合。
2.3.4 指导本组其他岗位人员的技能操作。
2.4 文明生产要求
2.4.1 定期清扫本班所管辖的卫生专责区,搞好班内卫生,做到干净整齐。
2.4.2 文明施工、文明检修,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4.3 要求设备无“七漏”现象,做到设备物见本色、标志清晰。
2.4.4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悉电工学、电子学、热工测量的基础知识。
3.2.2 熟悉计算机硬件知识、软件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知识。
3.2.3 熟悉本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工作原理,基本结构和技术规范。
3.2.4 熟悉计算机外围设备(打印机、CRT等)的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
3.2.5 熟悉本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检修、调试及故障处理方法。
3.2.6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热力系统和热力设备的基本知识及其运行参数。
3.2.7 熟悉热工测量一、二次仪表的基本工作原理及调校检修方法。
3.2.8 熟悉热工自动、程控保护的一般知识。
3.2.9 熟悉专业英语知识。
3.2.10 熟悉常用电子元器件的性能使用方法。
3.2.11 熟悉机械制图、电子识图、绘图知识和钳工基础知识。
3.2.12 熟悉精密设备、仪器的校验、调试知识。
3.2.13 熟悉常用原材料、备品配件的规格、性能及使用方法。
3.2.14 熟悉质量管理知识。
3.2.15 熟悉班组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基本知识。
3.3 生产技术规程
3.3.1 熟知并执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热工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热控设备检修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3.3.2 了解《电力生产安全工作条例》、《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汽机运行规程》、《锅炉运行规程》、《消防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3.4 技能要求
3.4.1 能编写本公司计算机系统检修工艺规范。
3.4.2 能正确使用有关的检修仪器、设备,并能调试、修理。
3.4.3 能编写、调试各种应用程序。
3.4.4 能独立分析处理计算机巡测系统的故障。
3.4.5 能处理外围设备(打印机、CRT)的故障。
3.4.6 具有一定的插件板维修能力。
3.4.7 具有一定的钳工操作技能。
3.4.8 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电力类大专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5.2 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取得本岗位合格证书。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