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资产会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资产会计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正确划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编号,加强管理。
2.1.2 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添置和大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认真核实固定资产需用量,并随着生产情况变化进行调整。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计划提供资料。
2.1.3 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报表,对购置、调入、内部转移、租赁、封存、调出及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办量会计手续,要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盘点清现,做到账、卡、物相符,并按期填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2.1.4 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根据计提折旧的有关规定,编制折旧计划,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及大修费,不得多提、漏提或者重提,同时做好固定资产折旧的分配,按时计算还货和上交。
2.1.5 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存和重估、评估固定资产价值。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理,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等,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发现有多余、闲置以及保管使用维护不当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2.1.6 完整地接受基建移交过来的固定资产,并及时建账、建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2.1.7 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加强维护保养,挖掘潜力,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2.1.8 严格审查工程支出费用,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2.1.9 定期组织财产清查、盘点,检查财产使用保管情况,参与报废物资的鉴定工作。
2.1.10 建立并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2.1.11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工作关系
2.2.1 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爱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掌握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审计学、统计学的基础知识。
3.2.2 掌握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
3.2.3 掌握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3.2.4 掌握财务收支计划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3.2.5 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目录的内容。
3.2.6 掌握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政策和规定。
3.2.7 掌握计算技术——运用珠算,达到普通四级水平。
3.2.8 掌握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联营、合资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3.2.9 掌握流动资金借款、外汇借款的业务知识。
3.2.10 掌握工资及工资增长基金的计算,工资基金的管理,奖金税和工资税的计算范围,适用税率及计税方法。
3.2.11 掌握固定资产管理的系统理论。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电力工业成本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对各项财务经济指标进行综合性论证分析。
3.4.2 具有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成本预测和计划控制的能力。
3.4.3 掌握计算技术——珠算,达到普通三级水平。
3.4.4 具有运用计算机对资产进行评价及分析的能力。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