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文书档案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和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负责收、发文件的处理,负责文件的收签、传阅、催办及发文的登记编号,做到及时、准确、保案、无误、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1.2 负责行政文件的清缴、保管、借阅和文书立卷及定期移交。
2.1.3 收集、整理全公司的行政公文,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正确,保证文件的完整、齐全。
2.1.4 负责行政公文的借阅、使用工作和对外办理资料调阅,索购手续等有关管理工作,做到查阅方便。
2.1.5 做好电话记录,重大事情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2.1.6 负责召开会议的通知和安排工作。
2.1.7 负责全公司报刊、杂志、信函、邮件的征订、领取、分发、发送工作,指导通讯员工作,要求服务周到,征订分发无差错。
2.1.8 负责公司公用电报、信函的审定工作,及时与邮局联系,按期结算报销邮费,做到及时、迅速账目无差错。
2.2 工作关系
2.2.1 在主任(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谦虚诚恳,团结同志。
2.3.3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
2.3.4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悉文书学基本理论。
3.2.2 熟悉应用写作概论。
3.2.3 熟悉上级和本单位文件保管的方法。
3.2.4 熟悉接听记录、收发电报及电报管理的基本要求。
3.2.5 熟悉本单位介绍信管理规定。
3.2.6 熟悉上级和本单位文件管理中的保密规定及措施。
3.2.7 熟悉文件收发、转送的通信知识及要求。
3.2.8 熟悉“三密”文件及其他文件清退的基本要求。
3.2.9 熟悉秘书学基础知识。
3.2.10 熟悉本单位文件制发的程序和方法。
3.2.11 熟悉本单位文件的各类、发布形式、适用范围及标印格式。
3.2.12 熟悉本公司和本单位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
3.2.13 熟悉文件版头的格式及制作要求。
3.2.14 了解编辑工作的有关知识。
3.2.15 熟悉本公司文件报表的种类及编制要求。
3.3 政策法规
3.3.1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
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起草一般请示、报告、会议记要等文件。
3.4.2 独立处理收发文件和进行文件传递。
3.4.3 对文件进行汇编和分类管理。
3.4.4 处理接听电话、收发电报事宜。
3.4.5 正确使用和管理介绍信。
3.4.6 完成“三密”文件及其他文件的清退工作。
3.4.7 秘诀书学基础知识。
3.4.8 本公司文件制发的程序和方法。
3.4.9 本公司文件的种类、发布形式、适用范围及标印格式。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3年(本科2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