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报》7月8日刊登了《大意失双手》一文,读后颇有感触。一个拥有丰富安全知识,对安全极为重视的优秀员工却在一次线路架设施工中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导致双手尽失。且不说此次事故给家人和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就情感上而言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但事故已经发生,我们除了安抚受伤人员,更重要的是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加以改进,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据文中介绍,许文良在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了十多年,是一个视安全为生命的人,但为何他会在上电杆前忘记电工最基本的操作——验电。我认为有三个原因:首先《大意失双手》一文中提到伤者许文良是经过一夜蹲点守候盗线者后,于次日作为维修负责人到现场施工,身体很疲惫,此时是不宜进行危险作业的;其二,许文良的作业缺少监护者,按照《安规》规定进行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有人监护;其三,许文良思想上的疏忽,最终成为此次事故发生的导火索。从许文良个人角度看,三个原因中只要他注意其中任何一个,都有可能避免此次事故;从企业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的角度看,却可发现三个原因皆可属于安全管理的失误。第一,对于蹲点一夜的许文良,如果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劝其休息或者从事较为轻便的工作,不派其进行危险作业,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电力部门的施工虽然有着其特殊性,有时根本无暇顾及人员的精神状况,而当有着这样施工任务的时刻也正是体现我们员工敬业奉献精神的时刻,但无论怎样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安全都应该放在首位,对于工作人员表现出的明显的疲惫状态或生病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应加以重视,劝其不要参与危险作业,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其次,如果当时有监护人监护,提醒其验电,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缺少监护这是明显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例子,但有时安全管理人员对某些个人行为难以控制,最终导致悲剧产生。其三,如果当时文良配有先进的验电装置——手表式近电报警器,事故也许也不会发生。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一块手表式近电报警器的价格为人民币300元左右,一个企业的电工为400人,每人配备一块验电表总共需120000元,但只要发生一次人身伤亡事故,赔偿金额就远远大于这数字。
但如果也只能是如果,我们无法还给许文良一双手,但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阻止更多的悲剧发生。“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不能仅仅是挂在嘴上的一句口号和贴在墙上的一条标语,更应成为企业管理的行动指南,要充分考虑人在各种环境下易产生的失误,然后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其结构因素,以客观条件的改善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在平日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的一些产品就充分的考虑了人自身因素造成的事故,而设计的减轻事故后果或减少事故发生概率的产品。例如,汽车的安全带,在忽遇刹车或翻毁、碰撞时,可减少人向前的惯性造成的伤害;电插座的插孔设计,插孔内加挡板以防小孩好奇插入物体而触电;再比如,近电报警装置的设计,在人接近带电物体一定距离时,则自动发出预警声,以防止操作人员忽略验电。这些产品的设计就是遵照以人为本的观念设计的,得到了市场的青睐,因为谁都无法预言自己明天会不会一时疏忽而酿成悲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来说同样如此,要减少企业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就是要抱着与产品设计者同样的心态面对每一次事故的发生原因,配备相应装备,出台相应文件,注重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可控因素的控制,加强对不可控因素的结构性分析,从源头上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最终使事故只发生于不可抗力之下。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有安全才有蓝天,有安全才有财富,有安全才能成就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