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体系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达到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的目的,现场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高起点、严格要求地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措施、安全监督、安全检查、不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组织的管理。
(二)建立"双标化"各项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在整个工地形成职责分明的安全工作网络。
2.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两部分。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进场人员,必须进行40h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的同时,对操作班组进行安全交底,班组进行班前上岗安全交底。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无安全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
3.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履带吊在安装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抓往重点部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通过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三)安全生产措施
1.设置充足的各类安全宣传警告牌。作业岗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2.正确使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3.塔吊等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无指挥人员不得作业。塔吊作业时,严禁将起吊的物体凌空于人行道上空。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三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4.外脚手架搭拆前要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严格按方案搭设,其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防护栏杆、剪刀撑、拉墙杆、扫地杆、脚手架基础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规程。外脚手架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多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
6.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