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查明情况后再行加固;
2、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3、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规范值。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6、喷锚支护宜采用光面爆破,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风压力应保持在0.4Mpa左右。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7、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