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做到分层管理、各负其责,让各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及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条 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公司设置安全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安全责任人资格
(一)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提供公司安全管理的必要资源。
(二)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司办公室、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三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协助调查安全事故。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资格
(一)各科室是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提供本部门安全管理的必要资源。
(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是各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各区域安全负责人,确保本公司安全。
第七条 安全责任人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安全网络,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责任制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落实到人。将安全生产的效果与职工工资挂钩,严格执行《安全奖励与责任处罚制度》。在评先表模活动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新建、扩建、改建及引进工程项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本企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好每年的“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率应达到100%,新进厂工人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年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应达到4次以上,专项检查每月一次,车间、班组安全检查要做到不漏时日,与生产同步。综合和专项安全检查情况应有记录、总结和通报。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台帐,重大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监控,并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整改完善之后,方可销案。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建立15项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奖励与责任处罚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各种制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工作资料等档案,整理归类齐全。
(七)企业内无治安事故发生。制订相应管理制度,与企业周边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确定目标和责任,凡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八)在本企业内,生产安全工伤事故发生率为“零”。
(九)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未接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每起事故,并在国家规定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