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公司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防雷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规范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第三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是公司防雷检查的议事和决策的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张景深安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公司防雷设施检查成员做好各防雷区段设施的检查记录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和方案,研究解决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时,经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有关领导和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第五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张景深安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防雷重点工程安全督察工作。
2.分析公司防雷装置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方案和重要措施。
3.研究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组织协调雷电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与平原县气象部门保持24小时联系,及时收集当地雷电信息。
第六条 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
2.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公司防雷设施检查成员做好各防雷区段设施的检查记录工作,研究提出工作的基本意见和方案,研究解决防雷设施出现的重大问题。
3.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对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排查。
4.每月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上,防雷安全检查小组向总经理汇报公司防雷设施存在的问题、现场整改落实情况,会议上研究提出良好的工作基本意见、方案和重要措施。
5.承办防雷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