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服从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的领导,尽职尽责,做好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协助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设备台帐。组织各分公司做好设备固定资产的选型、使用、迁移及更新工作,经常对各分公司设备、建(构)筑物、设备基础定期检查,做到帐、卡、物相互一致,并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鉴定评级,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条 协助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和有关的基础资料台帐的建立健全及各分公司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协助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计量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计量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和有关的基础资料的建立健全及各分公司对计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协助各分公司按计划对计量设备统一送检或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到现场检定。
第五条 协助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特种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和有关的基础资料的建立健全及各分公司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并每年定期请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分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进行检验。
第六条 参加检修会议,协助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进行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对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 协助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专责经常分析研究设备的技术状况,总结推广设备管理经验。并组织各分公司学习推广应用新材料、新设备及现代化设备管理手段和方法。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领导交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部门整体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