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领导矿山安全管理干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重要领导者。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三、积极参与矿山生产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矿山年度安全设施、安全用具、安全管理的费用投入计划,并付诸实施。
四、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及生产实际,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矿山地质勘查及测量工作。
五、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证、换证、年审等工作。
六、督促矿山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七、对矿山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进行审核、督促各职能部门付诸实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
八、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矿山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