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丝绳
(1)在1个捻距内断丝数不应超过表1—9的规定,钢丝表面磨损量和腐蚀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40%(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其断丝的报废标准取一般起重机的1/2)。
(2)钢丝绳应无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脱出等严重变形,润滑状况良好。
(3)钢丝绳长度必须保证吊钩降到最低位置(含地坑)时,余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3圈。
(4)钢丝绳末端固定压板应≥2个。
2.滑轮
(1)滑轮转动灵活、光洁平滑无裂纹,轮缘部分无缺损、无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不均匀磨损量达3mm。或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或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时,滑轮应报废。
(3)滑轮护罩应安装牢固,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3.吊钩
(1)表面应光洁,无破口、锐角等缺陷。吊钩上的缺陷不允许补焊。
(2)吊钩应转动灵活,定位螺栓、开口销等必须紧固完好。
(3)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严禁有裂纹。
(4)危险断面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10%。板钩衬套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50%,心轴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5%。
4.制动器
(1)动作灵活、可靠,调整应松紧适度,无裂纹,弹簧无塑性变形、无端边。
(2)制动轮松开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各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最大开度(单侧)应≤1mm,升降机应≤0 .7mm。
(3)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不得沾涂油污、油漆。
(4)轮面凹凸不平度应<1.5 mm,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量应小于原厚度的40%,其他机构制动轮轮缘磨损厚度小于原厚度的50%。
(5)吊运炽热金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后有可能导致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重机,其升降机构应装设两套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