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聚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日益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部分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差,场所的消防设施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得到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加上该类场所人员密集、可燃物品多等诸多原因,致使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影响。据统计,1991年至2000年10年间,全国共发生公众聚集场所特大火灾264起,造成1750人死亡,起数占同期全国特大火灾总数的27.2%,死亡人数占全国特大火灾死亡人数的50.9%。其中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3起恶性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共造成867人死亡。仅河南省焦作市和洛阳市的两宗事故就分别死亡了74人和309人,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的频繁发生,也使我们的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一、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一)室内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一是有的场所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这些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烟雾大,对人员疏散和消防队员扑救造成困难。二是破坏了原有建筑防火功能,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的设置。
(二)消防设施不完备。一是部分场所消防设施不足,没有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防自救能力较差。二是虽然设置了消防设施,但管理工作跟不上,没有落实维修保养制度,以致不能发挥正常的效能。
(三)安全疏散条件差。一是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不符合要求,有的甚至没有设置;二是疏散通道狭窄,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三是消防安全通道封堵。
(四)电气设备安装不规范。一是电线乱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长时间运行,电线绝缘层老化,极易造成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而引发火灾。二是电气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墙面的可燃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长期使用,内部难免产生火花或发热,极有可能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
(五)用火、用气不安全。一是厨房使用明火,由于操作不当或烹调菜肴、油炸食品时不小心,常引起火灾;二是违章使用液化石油气,没有按规定设置输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乱堆乱放等。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一是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没有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超员经营,特别是节假日,有的场所容纳的人数大大超过了核准人数,以致原设计的疏散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的数量不能满足要求。三是没有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的消防意识差,火灾事故发生时不懂得组织、引导顾客安全疏散。
二、公众聚集场所预防火灾的对策
(一)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
1、加强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管理,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作为消防监督部门,要严格要求公众聚集场所的设计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进行防火设计,对设计不合格的项目,消防部门一律不通过审核。在进行全面的审核过程中,重点突出对建筑防火功能、安全疏散条件、自动消防系统、室内装修进行审核,凡是有不合要求的就要督促其严格按规范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