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爆破行业的安全、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操作行为规程。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落的实处,现对我部和各作业组爆破特种作业执证人员特制定以下十条安全责任制度。
一、 任何爆破作业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爆破作业证”专业职称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二、 施工现场爆破点上岗施爆期要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范”并结合项目部下达的有关安全施爆方案及技术进行爆破作业。
三、 爆破人员领取爆破物资必须按项目部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首先在施工负责人处申请,然后在安全科审批、最后到炸药房按审批量实领。
四、 爆破物品的运输一定要由专职人员运输,并必须注意将炸药和雷管分开运送,杜绝将爆破器材混合运送。
五、 为确保安全爆破人员必须根据《爆破方案》和现场情况装药。
六、 爆破前必须设置警戒岗哨,发出的声音要响亮,视觉信号要明显,负责人员要到位,待警戒区内所有人员和设施拆除后方准引爆。
七、 放炮后地面5分钟,井下15分钟排除危岩,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警戒,若发现有瞎炮,放炮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处理。
主管单位: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责任人: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