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途径,以保证台风、防汛、地震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轻所带来的灾害。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场所对台风、防汛、地震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和响应。
3.职责
3.1台风、防汛(地震)总指挥部设在公司(各分公司)工程部,下设:总值班室(安全保卫组)、设备运行组、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建制单位成立应急抢修组,服从公司总值班室统一指挥高度。
3.2公司负责工程的副总(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台风、防汛期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3.3公司参加值班的人员服从公司负责工程的副总(及总值班室)的统一调度与安排,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组)职责:
3.3.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检查保卫工作,确保台风、防汛(或防地震)中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求:
a、一切按章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抢修过程中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b、切实做好抢修现场保证人身的安全防范措施;
c、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监督,严防习惯性违章;
d、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稳妥驾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3.3.2 负责公司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4 公司台风、防汛(地震)指挥部(设在质量安全办公室)职责
3.4.1配合公司台风、防汛(防地震)总指挥部的工作,在紧急情况时,服从总指挥部的指挥与调度,安排本公司人员参加紧急抢险工作.
3.4.2负责指挥与调度本系统的台风、防汛(防地震)工作,加强对本公司各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措施落实工作.
3.5应急抢修组的职责
3.5.1负责对各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台风、防汛(防地震)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组织抢险救缓工作.
3.5.2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各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紧急抢险工作。
3.6各运行部门
3.6.1检查本部门各场所的防台、防汛(防地震)的措施落实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3.6.2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防地震)的措施落实工作,确保措施安全可靠和施工安全;
3.6.3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组织抢险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台风、防汛(防地震)救灾的应急措施:
4.1.1 发生灾情时,各部门应立即正确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或公司总指挥部的各项工作指令,组织布置落实到各基层班组并按预定措施迅速处理,确保政令畅通,采取措施得当。
4.1.2 发生灾情时,各部门领导应深入现场指挥、协调防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部反馈现场情况。
4.1.3 各部门在发生灾情时,应保证台风、防汛交通与通信工具在灾期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