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指导受害人员及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现场,抢救受害人员,减少和消除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迅速处理。
3、预案启动条件:本单位内发生高毒物品职业中毒事故。
4、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经理(主管职业卫生)
成员:公司内各部门经理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 ①全面负责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 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2)副总指挥职责:
? ①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 ②负责自己主管范围内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 ③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 ①了解、收集事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 ②负责具体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 ③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 ④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
? ⑤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6、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定期对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高毒物品生产、储运、装卸等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备物品。
? ①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眼镜、手套、胶靴等,存放在应急柜内,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随时取用;
? ②各种型号的防爆工具。
(5)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急救室。急救室应有一定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机或监护仪等,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规定选择、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7)各单位生产与生活性供热、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