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CNG清洁汽车产业(包括加气站、CNG汽车)重大安全事故,确保CNG清洁汽车产行业营运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针对CNG清洁汽车行业特点,加气站重点应分为加气区、压缩机房、高压储气罐压区仪控室、配电房、汽源区、生活区七个重点防范区域。清洁汽车重点应分为车用钢瓶、专用装置两个重点部位。这些重点区域和部位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源地。为此,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有序管理。
一、日常工作制度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巴中市清洁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洁汽车办”)、安监局、公安局(特别是交警支队)、交通局、工商局、消防支队、巴中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广泛宣传清洁汽车规范管理、营运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使CNG加气站、改装厂、CNG汽车营运企业和车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策、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CNG清洁汽车管理涉及面宽,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
市清洁汽车办主要负责制定CNG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审核、转报加气站、改装厂项目建设资料,组织省清洁汽车专家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竣工验收
定期进行技术规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巴中质监局负责管理加气站、改装厂、CNG车辆使用产品的质量、供气质量及规范。按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车用钢瓶管理,定期组织周期检定,颁发检验合格证及使用登记证。不符质量要求的钢瓶及时废除,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操作限期整改。
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对CNG车辆本身的安全技术进行管理。并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事宜。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CNG车辆的技术管理,同时要把对CNG专用装置(减压器、冲气阀、高压管线、混合器、线路、转换开关、高压表、钢瓶瓶口阀、安全帽等)的维护保养纳入二级维护的项目之一,并由具备资质的改装厂负责进行。市运政管理部门在车辆每季度二级维护后的报备审查时,无CNG专用装置的维护项目,不予报备。在每年的年度审验时,CNG车主必须出示改装合格证和钢瓶使用合格证,无“两证”或钢瓶应周检未周检的,不予审验。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安全隐患及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负责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