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易发生灾害,要求必须做好监视巡检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及大规模垮塌,形成灾害,立即向矿及县安监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机构,并组织全矿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抢险救灾。
一、组织机构:成立应急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高纪章
副指挥长:帖福寿
成 员:刘述田 吕恒友 赖照云
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部,指挥长由矿长高纪章担任。
联系电话:0838-3400376 13881055109
成员分工原则上按现在岗职权各尽其责,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同时接受指挥部统一调遣。
二、救灾抢险设备安排:矿山的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矿用汽车以及矿部小车到矿部停靠听候差遣。
三、后勤保障:后勤人员负责做好通讯联络,供电照明及救灾人员生活安排,物资供应部门,优先保证抢险物资供应,并日常做好必要的储备和设备维修。
四、与当地就近的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矿山救扩队签订矿山应急救援协议。
五、紧急行动:当得知灾情报告时,指挥部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利用可能的通讯设备,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起动本预案,同时向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报告,指挥长赶往现场,亲临指挥。
六、抢险救灾措施:
1. 指挥部应尽量控制灾情发展,减少损失,必要时请求政府组织灾害危及区域的居民迅速撤离现场,搬出危及区域的人员及财产。
2. 设定警戒区域、布置警哨,严禁闲杂人员及设备进入受灾现场。
3. 带领人员及工具尽可能地疏通灾害道路及沟渠,防止灾害事故扩大。
4. 如有受伤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并联系对口应急救援机构进行现场抢救或外送医院救治。
5. 若有遇险,首先集中力量抢险清理出现场受灾人员及设备。
6. 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