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码头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3.8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4.2.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采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4.2.7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4.2.8加压包扎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4.2.9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4.2.10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湛江市临近的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