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1.3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与总体预案相同,详见《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应急联络方式
应急联络方式详见《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图2?。
4 应急准备
4.1 各有车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部备案。
4.2 各有车单位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4.2.1 本单位基本情况;
4.2.2 本单位可能突发的交通事故预测;
4.2.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4.2.4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2.5 外部依托;
4.2.6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4.2.7 应急救援的实施。
4.3 加强全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预防突发交通事故意识和应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 应急行动
5.1 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乘车人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现场。
5.2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单位报案后,应立即向项目部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派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5.3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5.3.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5.3.2 事故的详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3.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3.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3.5 救援事项等。
5.4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医疗等部门协调救援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
5.5 项目部其他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应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6 应急终止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终止指令,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通知有关单位和地方相关方。
① 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② 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6.1 救援行动结束后,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指派专人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6.1.1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6.1.2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6.1.3 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6.1.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1.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 附则
本预案是针对突发特大交通事件,组织应急处理和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