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况:
南八二块段位于向阳村向斜西北翼,1710煤层底板等高线至向斜轴部,东南翼向斜轴部至1680煤层底板等高线。1710煤层底板等高线上部有原东三采区采空区、东四采区采空区,介时将留足防水煤柱50米作为边界线。西部至断层F1及F317断层为开采边界,东部至F3断层为界。二块段采区平均走向长960米,平均倾向长1540米,采区面积约1.4784平方公里。为确保该采区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作业的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二、探放水设备
1、手持式气动钻机一台,型号为ZQSJ-90/2.4A,钻杆20根。
2、渡水风筒、支架、背板、等。
二、探放水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区或情况不明井巷、老空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时;
5.接近水文复杂地段又情况不明时;
6.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地段时。
三、探放水设备
1、手持式气动钻机一台,型号为ZQSJ-90/2.4A,钻杆20根。
2、渡水风筒、支架、背板、等。
四、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1、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将打钻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设备准备到位,不能因为准备工作的原因而影响施工。
2、在运输煤矿用坑道钻机等大件设备的过程中,运输人员应轻拿轻放,避免设备因受力碰撞而受损。
3、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间连接要牢固可靠,并在每次使用前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
4、每次开钻前,检查钻杆接头的牢固情况,严防脱钻事故的发生;钻杆要达到不堵塞、不弯曲、丝口不磨损。
5、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员对钻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时处理并加强支护,并打好立柱和挡板。
6、保持钻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施工。
7、在巷道低凹处非人行侧及时挖好水仓,清理好临时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8、平巷时,将3寸的排水管随掘进向前延接,迎头20米范围使用软管。
9、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及报警装置,并保证随时与调度室联系。
10、技术人员和防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钻孔位置、方位,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五、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采空区必须留四十米防水煤柱。
2、当发现透水预兆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并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
3、边掘边探,有疑必探,确认无水患威胁,方可进行对迎头掘进。
4、进行探放水时,工作地点必须对巷道进行加固支护。
5、工作面必须配备专用的探放水设备,严禁使用煤电钻、岩石电钻进行探放水。
6、所有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人员随身衣物应合身并束紧,禁止戴手套,以免缠上钻机的运动部件对肢体造成损伤;钻机工作时,钻机锚固必须牢固,防止倒下伤人,施工钻孔前必须由队长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7、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探放水孔的超前距不得小于15m,最终孔孔径不得大于75mm。
8、钻机在使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必须保证钻机完好,方可安装。
9、钻机在安装前必须观察顶板支护是否牢固,发现有失效锚杆必须重新补打。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周正,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10、钻机放到要求的位置后,要用量角器检查钻机所稳角度是否达到要求,如果钻机角度没达到要求,重新调整钻机。
11、探巷过程中必须保证风筒、瓦斯探头到位,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10米,瓦斯探头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
12、打探水孔时必须在开孔位置上方1米处悬挂瓦斯便携仪和CO便携仪,随时检测有害气体浓度;探放水现场必须 悬挂探放水牌板,标明钻孔孔数,深度等参数,要明确探掘距离关系,表明当日可掘进度,并由现场探水负责人、项目部带班队长、现场安监员、监理共同进行监督验收;探水后允许掘进的距离由当班带班队长、安监员、探水人员共同核对,严禁超距离掘进。
13、在探水作业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钻孔时操作人员必须现场密切观察钻孔涌水情况、检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卡钻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切断电源,情况危急时,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避灾线路撤出人员至安全地带。
14、探水工必须注意力集中,随时观察孔内情况,开、关机时要互相关照,口令要统一,严禁在工作地点打瞌睡。
15、连接与拆卸钻杆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所用工具操作要规范,以免误伤自己或他人。
16、严禁无水干钻,要先送水后开钻,钻进过程中要注意钻机速度、钻机深度,在处理事故时严禁强拉硬扭。认真、准确地记录好每一次钻孔记录。
17、每次探水钻孔数一次设置5个,成扇形排列,钻眼布置在巷道迎头的立面和平面,中眼水平钻进。
18、探放水时,必须由瓦检员负责有害气体的检测。发现危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采取处理措施。
19、用超前钻杆探水时,若水量大,必须及时用应急材料关背迎头,前后关背各两道,间距不大于3米,左右各留一个泄水孔。
20、掘进或回采前必须保证沿煤巷水沟的畅通,以便水量较大时能安全排水。
21、顶板来压预兆:托板压烂严重顶板有“闷炮”声,巷道掉渣,片帮严重,顶板破碎,顶板下沉离层有裂缝,打 眼时卡钎杆。遇上述情况时,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架设临时木点柱、增大锚杆的支护密度、减少空顶距离、采取锚网支护,并紧跟工作面,遇危急情况及时撤离危险区。并及时汇报。
24、工作面透水征兆: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生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版鼓起或产生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
25、探放水孔施工每次施工时要有人负责进行详细记录(一式两份),要详细记录钻孔孔深,方位、角度、工作面迎头准确位臵。
26、钻孔施工时必须注意岩层软硬、孔内涌水情况及瓦斯情况,如发现异常或与采空区探通,必须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迅速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至安全地点后由当班干部向调度室、本单位值班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如确需拔出钻杆,必须在矿救护队员监护下进行。
27、当出现钻孔倾角与煤层坡度不符,探到顶板底板时,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倾角重新开孔保证探测深度。确保钻孔角度和钻孔距离,以防造成安全距离和帮距缩小而遭遇老空。
六、探水眼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