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斜井由于改用3m绞车串车提升及安装人车,为符合轨道质量要求,需现场对钢轨接头进行焊接处理,为确保此次使火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故编制本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队伍组织:
(一) 总 指 挥: 黄建
队 长: 韩忠友
安全总负责人:黄建
技术负责人: 欧 杨
(二)作业人员:
1、技术员1人:汪彬
2、维护电工3人:徐文刚、卢良、陈均
3、电气焊工2人:罗彬、杨刚
4、其他辅助人员:5人
二、技术措施:
(一)、工作地点情况: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锚网喷),工作地点支护完整,无裂缝、脱层、掉矸现象。副井井底瓦斯浓度为0.02%,回风瓦斯浓度为0.12%。
(二)、指定一名副经理(黄建)在使火现场统一指挥,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所有参加现场使火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习该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存档。
(三)使火现场必须有瓦检员、安检员在现场值班,使火工作必须经瓦检员、安检员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火工作。
(四)使火具体时间视工程进展情况,机电队作好准备工作,由项目部研究决定。
(五)使火时间确定后,由温州十处山西项目部调度统一指挥。
(六)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工作前,在地面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电源线、地线,氧气、乙炔瓶及气带有无破损漏气现象,否则,必须更换后方可入井使用。
(七)工作地点应有供水管路,并设好闸阀和胶管,有2个以上有效干粉式灭火器,0.2m3消防砂,两只装满水的水桶。
(八)氧气和乙炔瓶必须完好,使用时必须平放,氧气和乙炔瓶要放置在距使火地点10米的安全地方,两瓶间距5米以上,搬运时,要专人专车运输,轻拿轻放。
(九)660V电焊机要放置在距使火地点5米外的地方,接线、送电前瓦检员必须检查使火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情况,在使火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经瓦检员同意,方可进行作业,且在使火过程中,此工作需随时进行,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接线处要用高压绝缘胶布包好,杜绝明接头,并在电焊机上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
(十)使用电焊时,氧气、乙炔瓶阀门必须由专人关严,焊接工作使用后,立即切断电焊机电源。
(十一)使火作业地点前后两端10米范围内的易燃材料必须全部清理干净。作业地点下方要用不燃性材料(铁板或石棉板)接受火星,防止火星飞溅,经现场安全负责人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火作业。
(十二)使火期间,要设专人看守电源开关(控制开关),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停电处理,同时,确保主扇正常运转,如遇系统停电,立即停电焊机及电源控制开关、闭锁,对焊接部位采取浇水降温措施后,把人员撤到地面,确保矿井安全。
(十三)使火工作时,必须派专人在工作地点随时用水喷洒,全部工作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由专职电工负责停电,拆除电源线,回收全部使火工具,并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以上,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温州十处山西工程项目部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