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规定如下: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5年检验1次;超过20年的,每2年检验l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排放瓶内剩余气体 待检气瓶确定后,应采用与气体性质相适应的方法,将瓶内剩余气体排放干净。对于盛装无毒非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可采用“放空”方法,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于有毒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应对瓶内剩余气体进行回收。
(2)拆卸瓶帽、防震圈和瓶阀 卸下的瓶帽和防震圈,按待检气瓶所属单位,分别码放在固定的地方。拆卸瓶阀,必须在瓶阀装卸机上进行,严禁使用管链钳等易于损伤瓶阀的工具拆卸瓶阀。
(3)清理与洗刷气瓶内外表面为了在检验过程中取得准确的评定结果,避免内外表面存在的某种缺陷被杂物覆盖造成漏检差错,在气瓶检验前必须对其内外表面进行清理与洗刷。清理与洗刷的方法分为清水冲刷、蒸汽吹扫、溶剂洗刷和机械处理等四种,根据气瓶盛装气体的性质和杂物的类别选用一种或几种并用。
(4)原始标志登记 气瓶原始标记登记是气瓶定期检验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查看仔细,登记认真,字迹清晰,计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