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据《化工安全与环境》报道:
1 总体设计不规范、不合理
有些加油加气站内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口号民站外的建、构筑物或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够;油罐至河岸边距离不够;车道过窄,转弯半径过小,易发生撞岛、撞机、撞柱等安全事故;许多路段、城镇加油加气站过密,有些站与站之间只相隔百十来米,一旦发生事故易“火烧连营”,总之选址、设计明显不当。
2 消防设施不齐全、灭火器配置不符合标准
有些无消防水源的加油气站灭火器配备数量不够,大部分未配备灭火毯、灭火抄、灭火工具。
3 电力设施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有些加油加气站电气设备、照明、配电线路等,不符合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防焊电气选型、安装不符合标准,电力线路未采用电缆供电,电源线路零线未重复接地、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完全接地,接地线、零线、导线的截面不符合规定。
4 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对230余家加油加气站十几年的检测数据发现,有35%左右的油库、加油加气站不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13348-1992《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5599-1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主要隐患是:应安装避雷设施的未安装,或虽有避雷设施,但是保护范围不够,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或接地电阻超标准;金属屏蔽棚(相当于接闪器)未接地;油罐、输油管线、阻火器及加油辅助工具等未采取防雷、防静电接地、未作等电位连接;法兰、阀门的连接处未设跨接线,卸油场地未设防静电接地装置等。
众所周知,雷电能量极大,每个闪电的高压强度可达百万伏,是高可达数千万伏,一个中等能量的雷电功率可达100MW,相当于一个小型核电站的输出功率,若加油加气站的防雷设施不合格,遭雷击必将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1989年,黄岛油库遭雷击爆炸,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5 操作员着装不符合要求
绝大部分加油加气站的操作员不懂防静电知识或抱有侥幸心理,加卸油、气时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胶底鞋。
成品油的爆炸下限很低,最小点燃能量极小,对于汽油,最小点燃能量只0.2mJ,而人体静电电位最高达上万伏,静电能量可达焦尔级,是汽油最小点燃能量的数十倍,极可能将加油加气站引爆,造成重大事故。
6 安全规章不健全,操作人员未经培训
大部分个体加油加气站规章制度不建全,无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很普遍,主要原因是业主、操作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不了解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常识,许多火灾、爆炸事故均是人为所致。
上述现象是我国成品油经销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油库、加油加气站是爆炸危险场所,其安全措施必须达到万无一失,方可预防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因此,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管理模式,依法加大对爆炸危险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和惩处力度很有必要。
杨鹏 刘莉莎 段丽萍